为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在齐齐哈尔市落地转化,2020年齐齐哈尔市出台《齐齐哈尔市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施细则》,现对该细则做如下解读。
为什么要制定该细则?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进入经济主战场的最有效途径,制定《齐齐哈尔市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实施细则》就是为了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研发热情,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生成新的经济动能,在提升我市创新能力的同时,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哪些人可享受该政策?
《细则》中明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用本细则相关规定。
奖励标准怎样规定?
按照同级财政支付原则,科研人员(团队)、高层次人才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参照成果转化获得收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额度,给予相应的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奖励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以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须同时满足:
(1)与我市企业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完成认定登记;
(2)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技术成熟度达到十级及以上。
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须同时满足:
(1)与我市企业签订科技成果作价人股协议;
(2)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技术成熟度达到十二级及以上.
帯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领办企业的,须同时满足:
(1)科技成果须是发明专利或经鉴定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须同时为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鉴定的科技成果须是完成人或持有人;
(2)科研人员(团队)须是创办领办企业股东;
(3)创办领办企业应是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奖励条件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国标准化协会颁布的团体标准《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中确定的技术成熟度等级,不同的转化方式,确定达到相应的技术成熟度级别后予以奖励。
以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
技术成熟度要达到十级及以上,也就是销售级(第一个销售合同回款),目的是确定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生成产品并走入市场,可以为成果受让企业带来收益。
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
技术成熟度要达到十二级及以上,也就是利润级(利润达到投入20%),目的是确定科研人员的作价入股的成果可以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
带科技成果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的:
要求领办创办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入库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目的是确定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的企业具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文件地址: /qqhe/c100145/202005/c02_133141.shtml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