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等11部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5号)政策解读

2021/12/20 1.6w 阅读 274 点赞

  一、修改背景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1日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4号)。2021年1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正式对外公布,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黑人大办[2021]27号),我市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现行有效的28部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确认,11部政府规章内容与《民法典》及《行政处罚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有4条(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有13条(处);无上位法依据,“涉及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符合《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六款规定的有19条(处);无上位法依据或者上位法依据已经修改、废止的有7条(处);在监察机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规章不宜规定监察机关职责的有4条(处);涉及其他问题的有3条(处)。
  二、修改目的
  保持我市的政府规章的规定与上位法规定的一致性。一是修改与《民法典》及《行政处罚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二是修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三是修改已经与现在规定不相适应的条款。四是删除没有上位法依据,而又“涉及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条款。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规定了监察机关职责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如:将《齐齐哈尔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第五条修改为:“国有土地年租金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缴,由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使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将《齐齐哈尔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市民用节能建筑优先选用国家、省推广认定和核准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是删除了无上位法依据,“涉及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条款。如:删除《齐齐哈尔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一项、二项、四项,删除第二十六条。
  四是修改与《民法典》及《行政处罚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如:将《齐齐哈尔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墙改主管部门委托墙改管理机构给予下列处罚:
  (一)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原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超出核定产量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框架结构填充墙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区域内,其建设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等11部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5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40/202112/c02_135042.shtml

(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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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