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为了深入贯彻省委书记许勤巡查松花江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总河湖长会议要求,以持续改善嫩江流域及支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其分布,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跨县区域断面布设工作的通知》(黑环督〔2022〕10号),同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19号)要求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2〕4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207/c02_129174.shtml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