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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栏目执法信息上载情况的通报

2015/07/16 2.7k 阅读 74 点赞

齐政办文〔201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运行管理效能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齐政办发〔2012〕55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对各区政府和各有关执法部门三年来上载的行政执法信息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共公开50个单位,包括7个区政府和43个行政执法部门。截止今年6月30日,平台共上载执法信息116124条,其中,执法频次信息113336条,执法计划2339条,执法权限、依据、流程更新449条。上载执法年度报告的单位22家,上载年度计划的单位20家,上载季度计划的单位21家,上载执法频次的单位48家,及时更新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的单位9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缺项空项严重。部分单位未在执法平台上载执法信息,特别是“执法计划”栏,至今体现为“无”。部分单位上载执法信息坚持得不好,特别是“执法频次”栏,去年1月以来体现为“零”。
    (二)上载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单位的职能调整后,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未及时在执法平台上更新。
    (三)重复上载信息和错别字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上载信息时,未检查或检查不细就上载,同一信息重复上载,填写类别与填写内容不对应,存在错填、漏填和错别字现象。
  三、下步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设行政执法平台是规范行政执法、公开执法信息、推进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方式和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支撑。该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能否平稳、顺畅、有效运行,关键在于保障和管理,其中行政执法信息上载更是基础。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明确分管领导、相关机构和具体人员专职负责,常检查、常督促,使执法信息上载工作保持常态化。
  (二)落实责任。按照“谁上载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简政放权”改革,按规定时限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上载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具体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报市信息中心备案。对于行政执法信息上载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要严肃考核。按照齐政办发〔2012〕55号文件规定,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的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等部门按职权分别完成。市纪委监察局重点负责举报受理指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厅重点负责举报栏目以外的信息上载指标考核,市法制办重点负责对执法权限、依据、流程等指标进行考核,市纪委监察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附件:1.43个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上载情况统计表 
     2.7个区行政执法信息上载情况统计表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