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发展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政府网站共有18个。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级专项网站1个,县(市)区级政府门户网站16个。对照《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指标,对我市18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合格网站18家,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个别网站存在空白栏目;
(三)个别栏目监测时间点内无法访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网站监管力度,落实整改反馈机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网站日常巡检力度,通过日常监测、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保障网站整体运行、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方面不出问题,避免弄虚作假、更新不及时和空白栏目等底线问题,着力构建自查、抽查、整改、核查为一体的闭环模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管不松懈、问题不反弹。
(二)持续强化内容保障,完善网站功能建设。要健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保障机制,落实拟稿单位、发布单位逐级审查机制,补齐信息内容审核过程中的漏洞和短板。要明确栏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栏目信息更新和内容质量。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网站栏目,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或关闭整合。要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整合功能相近的互动交流栏目,提高留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要通过改进搜索功能和链接设置,提升网站用户的浏览便捷性和办事时效性。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加快完成统一登录、一号登录建设和网站IPv6改造。
(三)强化风险意识,保障网站安全。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加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保护个人信息,做好政府网站的安全工作,加强网站链接可用情况的日常巡检,避免网站中死链、错链、暗链引起的一系列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安全风险。
(四)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政府网站负责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具备能够准确判断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并立即做出相应调整的能力,了解管理范围内政府网站的运行状况,熟悉工作运转流程。要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减少对上级管理单位的依赖性,做到通知落实要及时、日常巡查要到位。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王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