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市森防指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高火险期禁火令发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对高火险期森草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地禁火令时间原则为4月20日至5月20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即全市高火险期。各县(市)区森防指可根据会商研判实际情况调整发布禁火令时间,并自行确定禁火区域。
期间,防火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严禁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烧垃圾和废旧地膜;严禁野外吸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和举办篝火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林草区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各地将加强执法工作,对人为原因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张力 宋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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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禁火令”
2024/04/23 1.4w 阅读 7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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