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部署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拥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是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应有之义、应尽之责,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会议要求,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到高站位谋划,把创建工作作为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任务,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格局。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做到高标准实施,因地制宜培育“一庭一品”,引导群众形成“就近就地”解纷新风尚,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要不断激发协同效能,做到高效率落实,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形成合力,更加精准指导社会治理“前端防控”和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让基层“小法庭”真正发挥法治“大能量”。
会上,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龙江县人民法院黑岗人民法庭、讷河市人民法院、泰来县人民法院、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雅尔塞镇分别作典型交流发言。(作者:宋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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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部署工作会议召开
2024/05/17 1.0w 阅读 10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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