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市级验收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现场检查阶段,历时18天,顺利完成对全市16个县(市)区的现场检查。
此次市级验收按照市四普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严格对标四普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依规推进,重点围绕普查登记信息、数据填报修改、新发现文物认定、消失文物处理、采集标本核实等核心工作开展现场检查。验收组通过现场核实登记信息、核查内业资料、问题集中反馈、普查工作交流等方式,全面检查各地普查工作完成质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80余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16份,切实推动问题立行立改。检查期间,工作人员还实地核实了金界壕遗址、碾子山区文化宫、昂昂溪中东铁路建筑群、黑龙江督军署旧址、乌裕尔河桥南遗址等处文物的普查登记信息,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验收工作紧扣“应普尽普、应保尽保”核心要求,重点关注了老城、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等区域的新发现文物调查情况。在富拉尔基区和平路历史街区一重职工电影院现场,全面了解历史街区整体情况和新发现文物登记认定情况,指导做好新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旧址7栋建筑,做好普查登记。在历史名村克东县金城村,要求克东县将蒲与路古城内,经过考古发掘的房址,及时登记为新发现文物。同时,市级验收组对6个新发现文物未达到10处的县区进行了现场督导。截至验收结束,建华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拜泉县新发现文物数量已达到10处。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做好数据修改和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并经审核通过后,将结合新发现文物认定、老城专项调查及内业资料审核情况,开展统一汇总、评分,形成市级验收意见,按程序报审后向各地集中反馈,并正式申请省级验收,全力推动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收官。(作者:崔冬 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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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文物普查市级验收现场检查
2026/01/12 7.0k 阅读 10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