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3]6号),讷河市财政局决定自2023年7月3日至8月15日,对2022年度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织
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讷河市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讷河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检查范围
原则为2022会计年度,遇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四、检查重点内容
聚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将进行追溯或延伸检查。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讷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陆晓霞 李焕
联系电话:0452-3373568
讷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