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公示

2023/11/06 5.0k 阅读 541 点赞

为有效支持畜牧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79号)要求,我局开展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贴息范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有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的进行贴息审核,经乡镇组织经营主体申报、逐级审核,我市符合贷款贴息的规模养殖场6个,分别为:人禾养殖场贷款额度30万元,贴息金额0.64万元;山河牧业养殖基地贷款额度145万元,贴息金额3.09万元;慕鸿斋牧业有限公司贷款额度180万元,贴息金额3.95万元;立秋生猪养殖场贷款额度130万元,贴息金额1.75万元;讷河市富强养殖有限公司贷款额度40万元,贴息金额0.43万元;讷河市孔国乡忠孝村宏达生猪养殖场贷款额度60万元,贴息金额0.88万元。

符合贴息条件的畜禽粪污处理企业1个,讷河市万丰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890万元,贴息金额15.81万元。

我市经营主体贴息总额26.55万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或补贴金额有异议,请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或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4523322569。

公示网站:http://www.nehe.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附件: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表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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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