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2〕23号和《2022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黑秸联办〔2022〕2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讷河市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玉米、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据实反映,匿名或举报不实不予受理。
电话:0452—3400001,3323786
附件:《讷河市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玉米、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讷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