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讷河市博含玉米加工厂、讷河市景新农富产品加工厂、讷河市农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脱贫劳动力人,现经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后,合格14人,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创业帮扶奖励补贴,共计14000元。按照检查结果现进行公示,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452-3323466;0452-3450456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