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棚改四号段部分原房屋未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情况的公示

2023/12/27 7.2k 阅读 403 点赞

因棚改四号段被征收房屋买卖未过户且原被征收房屋已拆除,相关部门已于2019年与原房屋当时所有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由当时所有人实际回迁。由于时间久远等因素原房屋产权登记仍是原产权人,部分房屋产权人无法联系或已经死亡,无法通过司法诉讼、公证等渠道解决原房屋过户问题,导致回迁安置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现需对于桂芹房屋情况进行公示确认,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6日)到我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附件:棚改四号段原房屋交易未能正常办理产权过户需公示明细表

讷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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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