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2024/02/22 5.2k 阅读 538 点赞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22〕6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讷财联发〔202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在省级确定12家承保机构名单中,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5家农业保险机构,在讷河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评审委员会

此次遴选工作由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专家人员组成。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其省级分公司在本次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讷河市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参加遴选的讷河市分支机构必须为本市域内保险机构,并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4.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5.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非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代替本级机构参加遴选的;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

五、遴选程序

1.资料提报。遴选文件递交纸质盖章版(用档案袋加封条,封条处加盖公章一式5份),递交遴选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8:30-9:00时,报送至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2.资料审核。此次遴选评审委员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3.资料评审。确定遴选通过机构名单。

4.中选名单发布。2024年3月1日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网站公布遴选中选机构名单。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名单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发布。

七、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传宝

地址:阳光水岸南门通江社区三楼(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645256111

附件:

1.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

2.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

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