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和齐齐哈尔财政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给予每次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的服务活动,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我中心于2024年3月26日开展关于举办《讷河市-莫旗跨省劳务协作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641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日-4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9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452-3323478 0452-3450456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0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