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按照政府和个人共担改造支出的原则,中央下达的财政资金和县(市)区匹配的资金按6∶4的比例补贴初装费用总额的80%,个人承担初装费用总额的20%。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现将我市孔国、同心、通南、和盛、老莱、长发、兴旺等7个乡镇提供的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户数据及依此计算的补贴金额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2-3335366
附件:孔国等7个乡镇热源清洁化改造户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