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县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建设,采取个人申报、乡(镇)级初审、县级复审的程序,现将拟决定推荐的讷河市永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县级示范社、讷河市传兵家庭农场等1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进入县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反馈。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0452--3370485
电子邮箱:nhnjz@163.com
联系人:连传宝 周春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