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讷河市水务局关于讷河市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2024/07/11 2.0w 阅读 336 点赞

为规范讷河市河道砂石开采秩序,确保河道防洪及生态安全,根据《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和水利部关于《松花江、辽河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年--2025年)的批复》水河湖【2021】23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讷河市河道水域砂石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

一、禁采区

除嫩江左岸拉哈镇、六合镇可采区外,其他水域为禁采区。

二、禁采期

可采区禁采期为每年主汛期(7月1日至8月31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禁采区常年为禁采期。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修复,禁采区及禁采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讷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