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讷河市财政局决定自2024年8月26日至9月6日,对2023年度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织
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讷河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讷河市第一中学、讷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三、检查范围
原则为2023会计年度,遇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国有企业(公司)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讷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李焕
联系电话:0452-3373568
讷河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