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讷河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23 1.5w 阅读 433 点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讷河市黑土地保护专项利用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讷河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讷河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后,讷河市委迅速启动、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和相关处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了讷河市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领导班子相关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人。2024年1月19日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整改时限要求,建立了“三个清单”及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整改要求落实落靠整改责任。1月16日,市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讷河市委书记主动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黑土地保护专项利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0个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整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针对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靠。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市委第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动员全市党员干部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各项要求上,在全市上下凝聚起集中精力狠抓整改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组织市委有关领导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反馈问题坚决照单全收,紧扣巡察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履行主体责任
  1. 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讷河市委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2024年讷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计划,并组织召开了集体学习研讨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
  二是讷河市政府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纳入市政府党组2024年学习计划,召开了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议题进行学习。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坚持多措并举、用养结合,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工作;
  三是自然资源局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上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上报市政府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
  四是财政局2024年第五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关于黑土地保护的讲话精神,2018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关于黑土地保护的讲话精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在财政局党建微平台上进行宣传;
  五是水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吉林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六是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黑土地保护利用学习计划,向市委中心组提供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习近平黑土地保护重要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黑土地保护利用资料;
  七是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中,市委书记指出了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依法护土管土意识不强,措施不够有力,联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田长”责任压得不实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正方向;
  八是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农户和服务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黑龙江讷谟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目标,逐步发展成集农业种植、农技推广、土地整理、无人机植保、农机具租赁经营以及粮食收储、销售等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农业企业;
  九是农业农村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印制并发放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条幅36条、宣传单20000张,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所属村宣传到户,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形成土地托管、促进农民增收的浓厚氛围;
  十是在农业生产托管验收工作会议上重点讲解托管验收工作,各乡镇农经站长及工作人员参会;在农经中心重点工作会议上主要讲解农业生产托管验收工作情况,各乡镇农经站长、工作人员及服务组织负责人参会;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会议上重点讲解农业生产托管宣传工作,各乡镇农经站长、工作人员及服务组织负责人参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下乡到同义镇及六合镇进行座谈会,会上主要宣传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参会人员为乡镇主要工作人员;农经中心主要领导与服务组织负责人及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会,主要探讨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和农民面对面探讨土地托管服务,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托管服务“降低种地成本、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与农民算清效益对比账,让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好处,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工作。
  2. 着力解决“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2024年省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后,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黑龙江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黑龙江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的文件要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负责制定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内容包含水土保持侵蚀沟治理的考评内容,并将此任务一起纳入2024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中;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河湖长制办公室按照考核方案已对2023年13家单位开展年度考核;
  三是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林长集中巡林的通知》,部署基层林长围绕打击滥砍盗伐、盗采黑土和违法开垦林草湿地,开展两次集中巡林。基层林长参加巡林2220人次,巡林面积26.83万亩;
  四是修订了《林长制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单独设置林长巡林成效考核项目,林长巡林成效与年度考评挂钩,考评分值由8分增至20分,分值比重达到20%,强化巡林考评导向;
  五是市林长制办公室对通江街道、六合镇林长巡林不深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违法使用和开垦草原问题发出通报,以案为鉴,警示基层林长主动作为。
  3. 着力解决“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学习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局已将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上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上报市政府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
  二是农业农村局党组制定了黑土地保护利用学习计划与学习时间安排表,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4次学习活动,由政策法规股领学,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习近平黑土地保护重要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学习内容;
  三是水务局通过党组会议、全体会议等组织学习涉及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也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
  四是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讷河市林草行业黑土地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方案》,3月12日“植树节”期间,组织县、乡两级上下联动,集中开展以“构筑绿色长城、守护绿水青山、保护黑土资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及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林草局、通江街道、各自然保护区参加主会场宣传活动,各乡镇、村、林场也同步组织宣传。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8000册、宣传单9000余份,宣传黑土地及林草湿资源保护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融媒体中心集中报道宣传活动,各单位也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转发,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五是水务局办公室牵头,水务局水资源服务中心、讷河市灌区总站、黑龙江水利水电集团等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在基层单位电子大屏幕播放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宣传工作;
  六是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保护黑土地、当好压舱石”的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3.15宣传活动、农技大讲堂、公众号等,大力宣传《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通过悬挂条幅41条、发放宣传单15000份、制作黑土地保护利用宣传板15个、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余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现场解读,提升市民保护黑土地的意识。
  (二)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监管体系,依法管土护土
  4. 着力解决“黑土地调查监测评价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局加快推动我市黑土地调查工作,黑土地调查成果已通过省检,下发了最终验收合格文件,与作业单位黑土区耕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件、统计数据、数据库、文字报告)交接,已建立黑土地调查档案,形成了一张“底图”,建立一个“平台”;
  二是农业农村局建立了配备有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的现有的《黑土地保护项目文件》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安排专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管理;
  三是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监测工作,委托中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黑龙江库恩环境修复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林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黑龙江图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样,样品制备环节由省九零四制备实验室统一完成,样品化验工作委托黑龙江大农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黑龙江龙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8087个样点的校核工作,调查完成1074个样点的采集工作,2024年底最终将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讷河市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改善传统单一的监测方式。
  5. 着力解决“表土剥离监督管理乏力”的问题。
  一是拉哈镇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表土剥离项目剥离表土存储已按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监测、管护制度和档案,对表土剥离后续管护工作进行了细致谋划;
  二是自然资源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出台《讷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后期管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讷自然资联函〔2024〕1号)文件并下发至各土壤管护存储乡镇,督促各存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表土剥离台账,土方存储单位拉哈镇已完成相关台账和制度的建立;实施土壤剥离主体已将存储点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了分离;
  三是水务局局长、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测单位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同推动表土剥离监督管理;
  四是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督促监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将被填筑土方覆盖的剥离土分离出来,同时采取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完成剥离表土进行分离,并使用密目网进行保护,确保黑土使用价值。同时加强管理,并以此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自然资源局对11宗实施剥离并验收的土壤按照表土剥离方案指定的地点堆放于三处位置,设立一个统一存放点,另两处堆放点的土壤统一纳入政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我市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到剥离的土壤统一存放,加强后期管护和利用,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已告知剥离主体按方案要求进行围挡苫盖等防护措施,将部分土壤纳入政府平台进行交易,剩余部分进行围挡苫盖;
  六是按照《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十六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的规定,该问题已提请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小组,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年度利用数量、利用方向、运输方式、技术保障及后期管护等方面进行编制实施利用方案;
  七是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2〕163号)第二条“对于公路、铁路、水利和河湖清淤等工程建设剥离的黑土,要及时利用、就近利用,剩余的黑土要集中管理,集中配置,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处置”及《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讷政发〔2022〕19号)“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耕作层土壤剥离验收及接收工作,负责对剥离土壤的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规定,该问题已提请我市黑土地保护联席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利用规划,将剩余的黑土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
  6. 着力解决“依法护土管土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局已编制《讷河市黑土地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提请黑土地保护联席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目前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合执法工作正有序开展;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已建立线索登记台账和立案台账,及时做好案件信息记录、统计工作;
  二是交通运输局将《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与黑土地保护相关的法规条例列入集中学习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副局长详细解读了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的部分内容,并讲解条例制定的意义和目的;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有关黑土地保护的相关条例,使广大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核心理念和保护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高黑土地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黑土地、爱护黑土地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运输泥炭黑土的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执法行动,与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中抓获一起违法运输黑土行为。交通运输局通过对所辖区域内的运输车辆持续开展巡查,坚决遏制违法运输泥炭黑土行为;
  四是林业和草原局创新监管手段,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现地核实国家下发2024年第一期森林督查点位47个、草原卫片监测变化点位7个、湿地卫片监测变化点位1个;采取无人机航拍+现地核实方式,对2018年以来国家森林督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地块和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情况开展监督;
  五是林业和草原局对3起涉黑土案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审查;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了行政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和林草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6次,提高了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经林草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涉土行政案件行政处罚时,处罚标准依基准严格执行。
  (三)落实黑土地保护措施,提高项目建设质效
  7. 着力解决“黑土耕地数量管控和用途管制乏力”的问题。
  二是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长度8.14km,是公益性防洪工程,发挥保障抢险救灾的重要作用,但因项目涉及穿过生态保护红线,导致审批进度缓慢,目前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认定意见已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紧急用地图斑或地块”判定为实地未变化。2023年8月22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支持灾后重建强化用地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水务部门正在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是关于沈阳局土地督察问题涉及讷河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新增图斑,问题序号为1572,图斑号为23028120210500006号,面积1.5亩,位于通江街道城北村,根据自然资源局2021年10月9日现场核实,该图斑非人为导致,系历史大坑,雨水冲刷引起变化,根据2021年6月10日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省厅要求通知》“在处理整改方案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分类处理原则:对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是非农化的,在提供卫片等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可以视为错划,可采取补划进行整改。”因此自然资源局在2022年开展国家“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将该地块从永久基本农田中调出,该问题图斑在2023年7月沈阳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已通过审核,属完成整改已销号;
  四是关于沈阳局土地督察问题涉及讷河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遗留图斑,问题序号为1666,图斑号23028120210100018号,根据自然资源局2021年10月9日现场核实,图斑位于通江街道城北村8屯,是村民杜喜昌自2016年起在自家承包地育松树苗,根据2021年6月10日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省厅要求通知》“在处理整改方案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分类处理原则:对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是非农化的,在提供卫片等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可以视为错划,可采取补划进行整改。”经套合2016年、2017年卫星影像数据,该图斑属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是“非粮化”情形,因此自然资源局在2022年开展国家“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将该地块从永久基本农田中调出。将该地块套合国家下发的讷河市“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图层,现已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为非耕地。该问题图斑在2023年7月沈阳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已通过审核,属完成整改已销号。
  8. 着力解决“保护手段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林业和草原局召集各乡镇、农场、街道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新植林成活率不高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造林单位对标对表,对工程造林地块全面自查,落实补植补造整改任务和造林苗木,提前做好补植补造准备工作。市林草局印发《讷河市2018—2023年工程造林补植补造技术方案》,明确了补植补造的技术要求;
  二是自然资源局已向市政府申请矿坑修复资金。财政评审已通过,确定施工单位后进场施工,完成修复任务;
  三是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后进行了相关检查记录并建立了检查清单台账。做到了“举一反三”,加强了对重点产生危险废弃物企业监管的同时,对重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和重点医疗垃圾产生单位也进行了监督检查,完善了监督管理内容,做了相应的检查记录及清单台账,确保生态环境局常态化监督检查记录、重点企业台账管理完善;
  四是农业农村局完善了《讷河市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强化监督管理、细化了农业、生态、乡镇等部门工作职责,实行回收电子台账管理;强化对讷河市四季公司归集和转运农药包装废弃物全程的监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管理制度》,缩短在回收点存放时间,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五是农业农村局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条幅、图版等宣传资料共240份,悬挂至村、屯等显著位置,加大鼓励、宣传、推广大包装农药的使用,通过适当奖补等措施,加快推进使用农药大包装的进程,减少污染;下发通知至乡镇政府、四季环保公司,明确要求各乡镇、四季环保公司组织人力、物力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供佐证材料;
  六是暂存点内堆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农药瓶的,明确由四季环保公司负责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农药瓶与粪污分离,分别运走无害化分类处理;暂存点未利用的,责成乡镇政府负责,入户引导养殖场户将粪污就近送到暂存点,提高暂存点使用率;兴旺乡畜禽粪污有机肥预处理车间内养殖家禽的问题,责令由四季环保公司负责,将家禽迁出,全部处理掉;
  七是为保持整改效果,各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屯干部常态化深入养殖场户,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改善村屯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引导养殖户不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农药瓶混入畜禽粪污,及时将畜禽粪污就近送至暂存点规范堆放,养成文明养殖、清洁养殖的习惯;
  八是农业农村局制发了《讷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建立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屯干部包养殖场户的3级包保体系,包保干部定期开展对养殖场户、粪污集中收集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高效运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是各乡镇、村屯利用喇叭广播、悬挂条幅、树立警示牌、村民微信群对村民进行宣传和引导,提高养殖户与村民的意识;
  十是农业农村局派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带队前往老莱镇晨光村和同义镇庆宝村进行督导检查。晨光村项目区村民对地力培肥项目很认可,通过地力培肥项目的实施,玉米亩产有很大的提高。庆宝村项目区智慧农业运行完好,后期维护非常到位,通过害虫消杀、农业天气、追踪管护、线上专家等板块的运用,对农业生产起到了很大的保护和指导作用;
  十一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身缺少地力提升措施的情况,农业农村局已向上级农业部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了请示,申请在年度建设任务中增加地力提升相关内容;
  十二是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精细化材料的获取,对档案进行分类保存和规范管理,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针对雪后抛撒地块,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补抛,对雪后抛洒地块实施施肥效果监测,形成评价报告。
  9. 着力解决“黑土耕地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的问题。
  一是水务局解决侵蚀沟植物措施成活率问题。水务局组织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项目法人约谈施工单位黑龙江淇洪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再次督促施工单位黑龙江淇洪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春季补植; 
  二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2022年侵蚀沟治理工程局部坍塌的侵蚀沟进行了监督修复,对不饱满石笼已重新进行填充。后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要求,加密填充,保证工程质量;
  三是自然资源局对二克浅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整改提示函。因移交工程已超过质量保护期,按照工程管护书协议要求,应由二克浅镇政府督促损毁工程属地所在的村委会对损毁的部位完成维修;
  四是农业农村局在庆宝村现场开会约谈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15标段的施工方、监理方、质量抽检方,并第一时间通过现场质量抽检,查看施工日志、检测报告等有效手段对工程进行了质量检查(质量合格);通过对水稳层厚度的测量,据实扣除了水稳层不实部分的工程款;
  五是农业农村局约谈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方、监理方,经过现场铺设砂石路面,更换破损的涵管等有效措施,完成项目整改;
  六是同义镇粪污处理中心存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问题,已于2021年10月办理完规划许可证。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对四季环保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要求其再有建设项目,务必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严格把控环节,获得批准一项建设一项,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如再发生类似问题,将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监管,对新实施或将要实施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务必先取得相关许可、获得相关资质、完善相关手续,紧密衔接,按时序推进,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规范管理黑土地保护利用资金,避免使用、发放出现漏洞
  10. 着力解决“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第(三)款: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四)款: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讷河市二克浅镇庆祥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为2394.49万元,其中勘测费为27.5万元、设计费为39.74万元、土地评估与登记费为12.00万元,这几项费用均不超过50万元,且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以上规定可以不用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由于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是省厅资质库中近年业绩较好、且愿意承担项目不能得到批复风险的企业,因此自然资源局未进行公开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作业单位;
  二是水务局约束投标单位投标行为。水务局研究决定不再聘用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公司参与水务局招投标项目,同时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提示函,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投标行为;
  三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水务局召开各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各项目法人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真复核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串通投标的行为,水务局在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资质可靠的代理公司,严格规范代理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投标单位围标串标行为,加大对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将通过停止返还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一段时期内停止投标资格。联合营商环境局和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用督查检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是由于项目负责人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疑似后补招标合同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党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不允许有不填、后填日期的现象,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3月13日农业农村局分别约谈了总监及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相关人员3人,针对黑土地巡察期间涉嫌转包分包问题进行了问题陈述和取证。通过对监理方、施工方证词和佐证材料的初步研判,没有发现转包分包现象。约谈后我们当即召开了专项整改推进会议,对监理方和施工方在内部管理,人员调配等方面的松散现象给予严厉批评和警告,此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后,经过调查取证已经初核了结;
  六是农业农村局约谈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对其高标准农田监理规划不合规给予批评教育,监理单位重新提供合格的高标准农田监理规划;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的履约续保手续已延期。
  11. 着力解决“资金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一是讷河市政府吸取经验教训,不再授权黑龙江讷谟尔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黑财金〔2024〕1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公示遴选方案及遴选指标评审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了专家对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提供资料进行了评审,最终按得分排名确定了五家中选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并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财政局与中选的五家保险机构签订了《讷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议书》;
  二是青色草原公司向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转账国有资本收益款,其中包含为青色草原公司经营的经开区未利用地的租金;今后在管理国有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国有资金管理工作,减少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是自然资源局将违规发放的施工补助由领取人全额上缴财政。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学习相关财务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在项目立项申请阶段,乡镇、村为支持项目建设,均签订了提供协助《承诺书》,但是在项目施工前和整个施工过程中乡镇、村都安排了专人负责项目的前期现场踏查及施工过程中宣传、协调百姓占地、推荐农户担任项目监督员等项工作,致使整个项目产生了大量的项目监督员务工费用、车费、青苗损失费及其他费用。由于乡镇、村的财力十分紧张,无力承担这笔经费,因此向讷河市政府申请解决。自然资源局时任领导建议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财建〔2013〕182号),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业主管理费”中包含“乡镇协调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完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招投标机制的实施意见》(齐政规〔2016〕3号)第(五)条:县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区各乡镇承担任务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乡镇协调费”的规定,故以“乡镇协调费”的名义支付了乡镇、村实际发生的费用,解决乡镇、村的实际困难,实际发生的费用并非是协调费。由于自然资源局时任领导的错误决定,导致此问题发生,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求该领导在党组会议中进行检讨和自我批评,并在全局进行张贴通报,提醒全体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农业农村局由主管副局长和农业开发服务中心主任组织中心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财政部84号令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文等相关文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坚决杜绝再犯类似错误。
  12. 着力解决“政策补贴发放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乡镇在发放补贴过程中有部分补贴存在代领取情况,在巡察上报信息时农业农村局要求各乡镇应领取补贴人员名单不能改变,有的乡镇将代领取人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填写到应领取补贴人员姓名后面,所以造成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不一致情况出现;
  二是讷河市2023年末利用省“一卡通”平台发放深松整地补助、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了享受补贴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三者统一;
  三是农业农村部门补贴申请材料审核人员由原来的两人增加到三人,并建立全市统一的“2023年秋整地(全/半)量作业补贴信息表”,并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截止2023年12月,各乡镇滞留的地力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四是2023年秋季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正在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待初审完毕后送财政部门复审,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系统直补到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明确职责,强化整改。讷河市委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继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扎实整改,全力推进。各职责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联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对正在进行整改的全力推进研究真招实招尽快完成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研究解决,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整章建制,接受监督。在认真解决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堵住制度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高效推动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2-3322569;邮政信箱:讷河市农业农村局303室,161300(邮编);电子邮箱:nhsnyncjhtd@163.com。  

  中共讷河市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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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