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讷河市河流划界成果信息的公告

2024/10/21 1.8k 阅读 273 点赞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市境内保乡沟、和盛沟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将2条河流的划界成果进行公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的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1.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2.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3.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4.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讷河市河流划界成果信息。

讷河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1日

讷河市河流划界成果信息公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