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结果的公示

2024/11/21 3.0k 阅读 194 点赞

为加大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力度,规范散养户行为,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提升村屯环境整治效果,依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散养密集区”、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方案>的通知》(黑畜资联办〔2024〕7号)“县级要在2025年3月底前,以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单元内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为依据确定散养密集区范围,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实际,自2024年3月起,开展了村级畜禽养殖量调查、将畜禽存栏量转化成猪当量、调取了“国土三调”各村土地面积数据、测算各村未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经市政府八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市划定了畜禽散养密集区5个,分别是通江街道城北村、二克浅镇远大村、学田镇学田村、孔国乡长安村、兴旺乡百路村。

现将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0452-3322569进行反馈。

公示网站:http://www.nehe.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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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