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第十二条,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给予经费补助。我中心于2024年9月14日举办《讷河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专场招聘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12600元;我中心于2024年10月31日举办《黑龙江“情暖农民工,就业促增收”专项行动专场招聘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13300元;我中心于2024年11月6日举办《齐齐哈尔市2024年金秋招聘月-讷河市-民营企业专场》,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12900元;我中心于2024年12月12日举办《齐齐哈尔市职引未来-2024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讷河市-高校毕业生专场》,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12800元;我中心于2025年1月16日举办《齐齐哈尔市2025年就业援助月-讷河市-就业困难人员专场》,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13000元,合计6490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17日—1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452-3333215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0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