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外托管行业的监督,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备案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应仔细核实机构信息,优先选择名单内的机构。若发现未登记备案却开展校外托管服务的机构,或名单内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欢迎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向我局举报。
附件:2025年依法取得备案资格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