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讷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补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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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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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齐丽娜 |
女 |
40 |
黑龙江省讷河市昌盛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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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 香 |
女 |
46 |
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镇锦城学苑 |
公示期为:2025年 5月 26日至2025年 5月 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讷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52-3333581
讷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 5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