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齐齐哈尔市作为畜牧养殖大市,2023年畜禽粪污产生量较2021年增加约573.5万吨,但部分县区畜禽粪污处置还不到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处罚权下放给属地乡镇后,大部分乡镇没有负起有效监督、严格执法的职责,未达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要求。规模化养殖场普遍存在粪污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粪污存储处理设施建而不用、坏而不修、用而不维等问题突出;有的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粪污存储外溢或偷排直排问题时有发生,在今年全省畜牧养殖大县专项督导期间发现近百余个此类问题。
二、整改目标:
压实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市)区加大排查力度,2024年12月底前,建立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改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而不用、坏而不修、用而不维等问题。
2.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档案,压实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将历次检查发现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和管护不到位、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或偷排直排等问题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常态化开展规模养殖场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粪污存储外溢或偷排直排问题。
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乡镇(街道)业务培训指导,督导乡镇(街道)严格在赋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处罚,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
5.乡镇(街道)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主动到业务部门跟班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确保定岗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问题排查整改。2024年6月排查畜禽规模养殖场发现2项问题,天禹禽业有限公司储粪棚东西侧无围挡,使用黑土进行临时围挡,储粪棚南侧墙体胀倒;犇兴肉牛养殖场粪污贮存设施未达“三防”要求,储粪棚门口无防溢流设置,现均已完成整改。2024年12月底,我市加强检查指导,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建立了排查问题清单,排查未发现问题。
(二)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我市组织畜牧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会2次,对年度畜禽粪污利用计划制定、还田台账记录进行专题培训,讲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及典型案例等知识,拓宽粪污治理思路。深入乡镇(街道)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规范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指导规模化养殖企业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等,压实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三)加强执法监管。我市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下达《讷河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源地环境整治“春季攻势”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市38家规模上畜禽养殖场及各乡镇(街道)畜禽粪污污染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局对全部规模上养殖企业纳入视频监控进行重点管理,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进行查处。
(四)开展执法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对乡镇(街道)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对兴旺乡执法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由兴旺乡政府执法人员对王永才养殖场进行了行政处罚5000元整,提升了乡镇执法效能。
(五)建立监管清单。我市各乡镇(街道)已建立畜禽粪污重点监管清单,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检查时,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提升了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
五、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讷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0452-3323136
八、受理地址: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304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讷河市委员会讷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