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讷河市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经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将我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范围是讷河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园地林地草地。其中园地包括果园、其他园地;林地不分二级地类,均按照商品林设定;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
二、本次公布的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三、本次公布的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为土地于2023年1月1日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按照基础设施的平均状况确定的园地30年、林地70年、草地30年承包经营权平均价格。
四、本次基准地价成果以级别基准地价为基本表现形式,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图的形式予以公布。土地级别以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范围为准,没有划分级别的园地林地草地可参照其相邻园地林地草地的级别确定。
五、本次基准地价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判断依据。
六、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公布的基准地价内涵表、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其他基准地价修订测算成果等资料,可向讷河市自然资源局查询。
七、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讷河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2.讷河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
3.讷河市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基准地价公布正文 附件1
基准地价公布正文 附件2
基准地价公布正文 附件3
讷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