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策概要
按照《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供热成本监审办法》《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的相关规定,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启动了讷河市城区供热价格调整的法定程序,对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3—2025年供热年度城区供热情况开展了成本监审,根据本测算结果,建议居民供热价格上调2元/平方米,即居民30元/平方米,非居民价格上调3元/平方米,即非居民41.5元/平方米。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决策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铭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E-mail:57711978@qq.com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黑龙江铭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