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11/07 1.5w 阅读 46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以下简称 “禁垦范围”)。划定禁垦范围是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重要基础。现就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结果公告如下:

讷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4.52公顷,涉及图斑7个,范围分布区域为:学田镇、龙河镇、富源林场、茂山林场、大庆农场及所辖曙光村、工农村、新世纪村、宏大村。

图斑编号

中心地理坐标

所处乡镇

与邻近村屯相对位置

面积

(公顷)

土地利用类型

2302810001

48° 43' 45.656" N
125° 50' 50.246" E

茂山林场

曙光村北 16230 米

5.5

林地

2302810002

48° 44' 10.684" N
125° 59' 52.101" E

大庆农场

曙光村北 26050 米

13.6

林地

2302810003

48° 45' 41.690" N
124° 38' 0.356" E

学田镇

工农村北 2760 米

15.53

林地

2302810005

48° 53' 59.352" N
124° 46' 16.714" E

学田镇

宏大村西 9760 米

5.46

林地

2302810004

48° 49' 23.415" N
125° 37' 21.414" E

龙河镇

新世纪村北 18510 米

8.63

林地

2302810006

48° 55' 23.546" N
124° 48' 11.348" E

富源林场

宏大村西 12760 米

5.98

林地

2302810007

48° 55' 29.019" N
124° 47' 37.212" E

富源林场

宏大村西 12720 米

9.79

林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