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战果,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2025年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方案(2025年-2027年)》要求,我市计划三年内淘汰改造105台锅炉,其中69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到2025年底前淘汰改造辖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分别达到现有锅炉总数的40%。
2025年我市完成淘汰改造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9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14台(名单见附件)。请涉及使用上述淘汰类锅炉的企业(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公示期后,若发现仍擅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锅炉的,依法从严从高处罚。联系电话:0452-3323136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到2025年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附件:1、2025年讷河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完成名单
2、2025年讷河市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完成名单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