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202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及残保金征收工作的通告》(残联发〔20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0月2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审核方式
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s://abllwrz.hljcl.org.cn:8444/wbxt/index.html?ticket=63bff140e8c649bc9564890fa99a7785#/login),按系统提示在线办理网上申报,按照网上年审工作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咨询电话
讷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0452-613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