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司通〔2023〕18号)精神,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区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办事难”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办事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提升发展信心,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全区主管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强化统筹、典型引路,注重总结、赋能治理”原则,通过规范行权履职、完善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弱项等举措,以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监督重点
(一)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情况
以“扩大线上,优化线下”为目标,聚焦全区特别是局内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事项中,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办事难”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办事流程更加优化,确保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治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局内各职能科室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重点整治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三)整治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少,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现象频发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进行对关于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周密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司通〔2023〕18号)精神,集中研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完成)。主管部门要对照方案逐条逐项集中清查,全面摸清本单位存在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措施等,边自查边纠治,确保真自查真自纠。
(三)深入整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对照我局科室梳理出的问题台账,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限时整改落实,逐条整改销号。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逐条整改销号。推进解决“办事难”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区“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前完成),全面客观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系统各单位、局科室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能力提升行动中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落靠责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局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及时报地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指导基层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监督行动工作,决定成立市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韩宁建华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谢明建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组员: 王超
张瑜
张鹏
栾天
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