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3〕7号),拟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应当选择不得少于3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征收地段被征收人在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选出1家,成为该征收地段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华区溪水片区医学院05(临床教学楼)地段
评估地点:东至卜奎大街北段,南至医学院大门延伸至教学楼北区,西至医学院求知路,北至医学院形态楼(征收范围内的房屋)。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建华区溪水片区医学院05(临床教学楼)地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具体包括:私人住宅的基准价等,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3.评估费用:基准价收费,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三、评估机构报名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齐齐哈尔市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齐齐哈尔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
2.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5.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17:00止。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王仔花苑21号楼1单元1层1号。
五、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齐齐哈尔市域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应提供齐齐哈尔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复印件,且必须为本单位在岗在职人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近三年在齐齐哈尔市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注:提供的报名材料评估机构可自行承诺,若存在不良执业记录,按报名无效处理)。
6.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7.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经验(如合同等证明材料)。
8.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松,电话:04528888246,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王仔花苑21号楼1单元1层1号。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