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要求,建华区财政局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确定的检查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一)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二)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黑龙江诚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上述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国有企业(公司)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四)《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五)《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六)《政府会计制度》
(七)《政府会计准则》
(八)《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九)《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十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二)《黑龙江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十四)《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十五)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
四、公示时间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检查结束之日止。
联系人:王晓梅联系电话:2720587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