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黑畜资联办〔2024〕7号)文件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及街道反馈核查结果,我区各村(实业公司)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均未超过人民政府确定的限制比值。因此决定,建华区不划定畜禽散养密集区。特向社会公示,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示电话—6167298。
建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按照《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黑畜资联办〔2024〕7号)文件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及街道反馈核查结果,我区各村(实业公司)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均未超过人民政府确定的限制比值。因此决定,建华区不划定畜禽散养密集区。特向社会公示,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示电话—6167298。
建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