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有反映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建华区卜奎大街228号
电话:0452—2563960
附件: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名单
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