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黑人社发〔2022〕5号)、《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文件规定,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及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成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含强制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经培训机构申报,建华区审核现将2025年度建华区申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及事实根据和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提出异议的,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信。
邮编:161000 联系人:张侠 联系方式:0452-2731357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