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齐政规审〔2019〕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11号),对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建华区就业部门初审、市级就业部门审核,确定2024-2025年拟享受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6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84998.32元;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4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7436.2元。将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52-2731357
如对拟享受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附件:
2024-2025年建华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