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住建局在对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手续及投入使用的培训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并在“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积极帮助并指导该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告知经营主体“码上诚信”展示的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是作为诚信经营有效参考信息。鼓励经营主体公开张贴“码上诚信”标识,便于群众只需用手机扫码即可了解企业的诚信情况,让群众更加的透明安心,同时助力该商户塑造良好诚信形象,公开亮码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码上诚信”更多应用场景,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自愿应用“码上诚信”,让“码上诚信、信用有价”深入人心。
建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