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建华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川山、副主任张慧欣、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视察。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立春,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视察组先后实地视察了溪畔社情民意调查调处中心、西大桥司法所和区非诉讼调处中心,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立春关于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如何更好地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川山结合视察情况,就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建设现代化新建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营造和谐环境、扎实推进“六个新建华”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坚持执政为民、着力改善民计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手段。二要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要推进理念创新,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推进功能创新,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三要强化工作保障,着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扩大选任范围,注重选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五老”人员,即老法官、老警察、老检察官、老司法干警、老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兼相结合的人民调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