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建华区召开十八届政府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大伟主持,区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区司法局解读了《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行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会议要求,一是规范制发程序。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针对起草程序、评估论证、征求意见等进行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区司法局要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