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克山县广厦供热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166 2025/11/12 3.5k 阅读 383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71231 克山县广厦供热处 房屋所有权 克山镇7街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