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5/12/26 3.5k 阅读 410 点赞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齐齐哈尔市2022年被批准为国家第五批清洁取暖项目示范城市,截至督察进驻期间,全市农村地区10.2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仅完成3.17万户,县城2018万平方米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仅完成762.6万平方米,全市有16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尚未开工建设,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存在逾期风险。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实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尚未建成。

二、整改目标:完成清洁取暖项目农村地区热源改造17792户,完成县城和农村房屋节能改造任务6300户,完成2022-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6万平方米,完成2台65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措施:

(1)清洁取暖热源改造方面。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农户参与清洁取暖热源改造的积极性,同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实现“一户一档”规范化管理。确保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7792户清洁取暖热源改造任务。

(2)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扎实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及农村地区共计6300户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

(3)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在2024年底前,完成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面积16万平方米,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4)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加快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确保完成2台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长效机制运行方面。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供暖设施运行有专人管理、供暖安全有可靠保障,杜绝散煤复烧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体系。县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高位推动全县整改工作落实。建立由县委督考办牵头负责的调度协调机制,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乡(镇)及时进行督导、约谈或通报,确保督查督导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强化督办问责,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与任务完成。

2.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规范有序。对标市级下达的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我县细化制定了县级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问题清晰、责任到位的整改台账,为有序推进整改奠定制度基础。同时,将问题整改工作全面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并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及相关部门与县管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3.狠抓推进落实,保障整改过程严实。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县委督考办加强过程跟踪与统筹协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纠偏,形成了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

4.落实整改措施,各项任务超额完成。

(1)清洁取暖热源改造:全县任务量为17792户,实际完成18558户,完成率达104.3%,超额完成目标。

(2)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量为6300户,实际完成6509户,完成率达103.32%,超额完成任务。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2-2024年计划对22栋老旧小区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1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400户,任务已按计划落实并完成。

(4)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克山县嘉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2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按计划于2024年底启动,于2025年11月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进入设备调试和验收,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的主体工作,设备已投入使用。

(5)长效机制建设:针对清洁取暖改造户,制定了长效运行机制,并持续督促乡镇、村加强散煤使用监管,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改造成果。

5.实现整改目标,环境效益逐步显现。通过上述措施的扎实落实,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各项具体整改任务均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清洁热源与建筑节能改造的推进,有效降低了县域能耗与污染物排放;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6.取得综合成效,绿色发展基础夯实。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不仅解决了督察指出的具体环境问题,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了能源结构与居民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7.规范公示审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及整改结果等环节信息,通过适当渠道进行了公示公开,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整改工作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克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4551515

八、受理地址:政府二号院6号楼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克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克山县委员会

克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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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