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克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2026/01/05 1.1w 阅读 183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黑龙江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克山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布局规划。幼儿园布局符合克山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重点支持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乡镇(村),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二)资质合格。经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和相 关证件(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 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备案)。

(三)师资队伍达标。园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且学历达标(学历符合其中一条为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普通师范院校或音、体、美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参加教育局举办的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

(四)条件达标。达到《克山县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办园达一年以上,年检合格,无安全隐患。

(五)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普惠性服务;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六)行为规范。园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办园行为规范,不得兼营“午餐班”“接送班”“辅导班”“学生校外食宿点”等业务;严格按要求控制班额;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质量较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现象;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二、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提交的材料

(一)办园资格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办园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收费标准备案登记。

(二)师资情况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园长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明、健康证明);教师证明材料(学 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明、健康证明);医务人员和保育员资格证明(初中以上学历,医务人员接受过保健医上岗培训,保育员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三)填写《克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注册(审批)登记表》。

三、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县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教育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踏查,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将认定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三)公示公告。市教育局抽评后,县教育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10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

(一)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公开、合理、透明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并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派驻公办教师。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保育教育工作。

(三)开展师资培训。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

(四)结对帮扶。县优秀幼儿园每年重点帮扶1-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一)完善分类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两年核定一次。根据办园条件、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等因素,对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分级奖补,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觉自律,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增强公益性责任感。

(二)加强收费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管理费、保教费、杂费每月最高收费标准。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 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奖补办法。教育部门通过实地踏查,根据幼儿园类别、在园幼儿数、师资培训、园所维修改造、玩教具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估奖补。

(四)加强财务审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末公开经费收支情况并上报教育局,审计部门每年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五)加强社会监督。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财政补助补贴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过程性监管。教育部门不定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检查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克山县教育局

2026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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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