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的要求,现将 2026年度全县注册登记的13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主要职责(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责任人名单。按照要求,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已将全国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在水利部网站进行公示,我县将全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在克山县政府网站进行向社会公示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已公示名单,及时告知责任人本人,切实担负起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责任。
二、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度汛安全的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推进水库维修养护、汛前检查等工作,5月底要完成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并进行演练,消除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度汛安全。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并明确问责力度要比去年更大,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逐级通报直至政府,我县也将参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做法,强化问责,层层追责,级级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传导压力,发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高全县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附件1:
克山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附件2:
克山县2026年度小型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克山县水务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