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清山因保管不善将贾青山土地证书遗失,坐落:曙光乡庄河村,地号:17-1-111,面积:35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1日
贾清山因保管不善将贾青山土地证书遗失,坐落:曙光乡庄河村,地号:17-1-111,面积:35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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