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克山县北联镇北合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克山县北联镇北合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于2025年6月9日经克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北合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即北合村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2198.48公顷。
三、村庄发展定位
综合考量村庄分类指引要求、上位规划要求。基于对村庄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的梳理,融合区域发展需求与村民诉求,确定北合村发展定位为:
以种植加工优质大豆、玉米为基础,打造北联镇绿色优质大豆、玉米生产基地,以专业养殖为带动、以产品加工为发展导向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村庄。
四、重要控制线规划
(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3)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要逐步有序退出;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五、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农用地整理
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综合整治低效利用及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行动,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通过施加有机肥、秸秆还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质量,在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度。
(2)建设用地整理
结合村庄发展诉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情况和未来建房需求,合理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盘活村内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预留村庄未来发展用地。
(3)生态保护修复
保护生态基底,坚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严格保护生态格局。依托生态基底,加强污染防控,保护和重塑丰富多样的原生态自然生境。整合自然资源:构筑水、林、田等多元要素共同组成的生态网络。将河流水网、林地网络作为生态空间的骨架,形成覆盖全域的“蓝+绿”复合空间网络。
六、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1)产业发展目标
合理利用村庄的生态基底条件,依托较好的农业农村资源,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实现产村融合。升级产业结构,提升村庄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村庄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以绿色农业为主,农业加工为辅的产业体系。
(2)产业发展结构
将产业发展空间分为“一心、二轴、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心:依据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北合村的村民综合管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筹全村经济发展,为村庄产业综合发展提供保障。
二轴:依托Y029、Y159乡道交通线路,形成村庄产业发展轴。
三区:现代农业种植区、综合产业服务区和生态农业种植区。
附:一图一表一规则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近期建设项目表
|
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 |
资金 来源 |
建设 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年限 |
|
产业 发展 |
1 |
小型粮食加工 |
1.2公顷 |
自筹 |
企业 |
全村 |
2023-2025 |
|
|
基础 设施 |
2 |
环保型公厕 |
50平方米 |
3万 |
财政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王三五屯 |
2023-2025 |
|
3 |
候车亭及椅子 |
一处 |
10万 |
财政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 |
2023-2025 |
|
|
公共服务设施 |
4 |
文化广场 |
6100平方米 |
200万 |
财政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王三五屯 |
2023-2025 |
|
5 |
健身器材 |
- |
10万 |
自筹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王三五屯 |
2023-2025 |
|
|
人居环境整治 |
6 |
路灯 |
100盏 |
10万 |
财政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王三五屯、周家屯 |
2023-2025 |
|
7 |
道路绿化 |
3.5公里 |
100万 |
财政 |
村委会 |
张家店屯、王三五屯、周家屯 |
2023-2025 |
3.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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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合村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1)本村内生态保护红线用地243.77公顷 (2)保护村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优化乡村生态空间格局,做到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2.农用地保护 (1)本村现状耕地保有量1625.03公顷,规划耕地保护目标1482.27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4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3)本村内保留已有设施农业用地,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70.50公顷。 (1)产业发展 ①本村内规划工业用地4.15公顷,仓储用地1.6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26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②产业类建设用地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查同意后,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①本村内规划居住用地52.54公顷,新申请的宅基地,应落实“一户一宅”,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②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住宅层数1-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东北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②村内现状水源全部保留,采用自来水集中供水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明渠排水,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③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设施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村庄“留白”用地 包含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和控制要求的“留白用地”0公顷。 留白用地利用要求: 已撤并村庄划定为留白用地的不得再建设村民住宅; 不得建设对周边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 拆除土坯房、草房、危房等质量差的建筑,适当保留质量较好的建筑再利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村集体为留白用地的管理者。 4.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5.其他管制规则 道路两侧房屋应后退村庄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 后退乡道边沟外缘不小于10米; 后退高速公路边沟外缘不小于50米; 特殊需求控制的情况依据县里其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