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6/04/28 8.1k 阅读 544 点赞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现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总建设规模30.00万亩,全部为旱田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75795万元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2-3398125

邮寄地址:讷河市农业农村局4楼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黑龙江庆之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邮寄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46号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示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讷河市政府网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BgBGqbigsT1_ZCvYgS2WQ?pwd=hbc2

提取码: hbc2

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