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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龙江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情况公示

2026/03/10 7.0k 阅读 337 点赞

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补齐环卫设施短板,遏制乱堆乱倒现象,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现将龙江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选址于白山镇十八里村,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质稳定,交通便利,远离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及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达标,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与城市安全。

二、占地规模

转运调配场占地面积0.8公顷,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已依法办理相关用地规划手续。

三、处置能力

场地设计建筑垃圾暂存能力为1.5万立方米,可接纳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配备处置设备,能满足县域内建设工程、旧城改造、居民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转运需求。

四、内部设施及管理

1.全场配备封闭围挡,内部按垃圾类型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用覆盖网进行覆盖,洒水车进行抑尘,实现湿法作业全覆盖。

2.对进场垃圾实行源头登记、台账管理,确保处置全程可追溯。

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处置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52-5842508

特此公示。


  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