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现公布讷河市生态环境部门信访举报电话。
一、举报电话:0452-3712369
二、受理举报范围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不到位,设施闲置、停运、超标排放等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乱排,造成沟渠、坑塘、河流等黑臭水体问题;
3.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影响饮水安全等问题。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登记:接到群众举报后,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初审,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举报人;
2. 核查处置: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问题溯源,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处置;
3. 结果反馈: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将处理结果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举报人;
4. 满意度回访:举报事项办结后,对举报人开展100%满意度回访,形成闭环管理。
四、反馈时限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受理时限: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反馈处理结果。
五、相关说明
1.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上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2.举报时请尽量提供明确的问题地点、具体情况、相关佐证等信息,以便于核查处置。
3.本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我们将在工作日及时处理。
特此公示。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